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闽扶办〔2017〕33号)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在“福建武平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月11日至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扶贫办反映,电话:3339801(正常上班时间),地址:武平县平川镇沿河东路24号。 ? 武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 1.资金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17﹞172号) 2.资金总量:796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扶持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光伏扶贫等项目补助;用于扶持直接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的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增收项目或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用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用于实施与贫困人口脱贫相关的扶贫改革试验项目。 4.安排原则: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17〕17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各乡镇的贫困户数量、倾斜贫困乡和2018年度脱贫任务及提高稳定脱贫的原则。 5.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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